关于举办学术讲座的有关暂行规定(2022年)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实验室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活跃实验室的学术氛围,特制订关于举办实验室学术讲座的有关暂行规定,具体如下。
1.学术讲座是营造实验室学术氛围的一项重要活动,应将每月的学术讲座纳入实验室工作计划中,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学术讲座活动,充分发挥学术讲座在促进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至少每月举办一期,一年至少十期,并形成常态化,以活跃实验室学术气氛。
2.讲座内容以实验室四个方向领域的前沿科技成果或在研科技项目进展情况的研讨交流为主。主管副主任必须对学术讲座内容和报告人在政治上严格审查把关,讲座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学校的利益等。
3.学术讲座活动方案应包括:讲座主题、举办目的、主讲人、主持人、组织者、时间、地点、参加对象、外请名家接待安排、经费预算等内容。
4.每次讲座的容量应相当或大于1个教学学时。
5.邀请的本学科领域以及密切相关领域的专家,将分五个层次予以一定程度的资助。(1)院士,实验室报销专家往返路费及住宿费,专家咨询费每人5000元;(2)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青”、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以上学术称号的专家,实验室报销专家往返路费及住宿费,专家咨询费每人4000元;(3)青年千人、青年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青等以上学术称号专家,实验室报销专家往返路费及住宿费,专家咨询费每人3000元;(4)国外知名大学正教授,报销专家国内往返路费及住宿费,专家咨询费每人4000元,顺访除外;(5)赴国内顺访的、国外知名大学正教授,实验室只给予专家咨询费4000元。
6.邀请除第5条所列以外专家的:国外著名专家学者专家咨询费每人3000元;国内知名专家,咨询费每人3000元;国内一般专家,咨询费每人2000元,实验室不承担差旅部分。
7.须提前一周将拟举办的学术讲座信息报送实验室行政管理办公室,实验室会将报告信息提前在网上公布。
8.讲座结束后,将学术讲座相关资料(详细讲稿、提纲或PPT课件以及讲座照片等)汇总到实验室,由实验室进行备案。
9.学术讲座的报酬,提交申请后,报经实验室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实验室统一发放。
10.本规定由数控装备可靠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以上规定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数控装备可靠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2年9月26日